临人劳职〔2005〕48号
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开展《专业
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
素质与能力》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政府第175号令)和台州市政府《关于“十五”期间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02]36号)、台州市人事局台人培[2005]60号文件精神,于今明两年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开展新一轮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实行考评结合试点的行政机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形式
1、培训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
2、培训采取自学、网上辅导(www.tzks.net)等形式,以自学为主。
3、考核由台州市人事局统一组织,采用开卷笔试方式。
4、考核成绩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审的依据。根据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浙人教[2004]250号),由单位统一到人事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三、组织管理
根据台州市人事局统一安排,今年考核时间定2005年10月22日。各单位根据要求,制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各单位请将今年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及需参加2005年10月22日考核的人员名单,于9月30日前报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5114767。
四、培训考核收费
根据台州市物价部门核准,培训考核收费每门55元(含教材)。
附:培训报名表(
报名表.doc)
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